《佛法修证心要》上集(80页-86页) 与《证体启用百则》的比对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实相妙体本有无住妙用,学人须将所证得之清净自在光景,移用于人事颠倒之时,而化有归空,化颠倒为清净,化烦恼为自在,非但灭却自己之苦,且可以灭他人之苦,此即名度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十二、实相者,本来之佛性相貌也。欲形容其湛寂本体,名曰清净;欲表示其无住妙用,名曰自在。人能于座上所证得之清净自在光景,移用于人事颠倒之时,无不化有归空,化颠倒为清净,化烦恼为自在而苦灭矣,且可灭他人之苦矣,此名度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功夫越深,习气发动亦越多越快,学人不必害怕,此第八识性田中自然翻出之种子,发动虽快,但去亦甚快,发动可能较平日为大,但发一次,小一次,短一次,少一次,不复再增长了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十四、此法功夫越深,习气发动亦快,但去亦甚快。发动时,较平日为大,但一次小一次、短一次,不复增长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功夫越深,胆子越大。如忽然遇惊,亦只一惊,不复再惊,而且力量愈用愈强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十五、此法功夫越深,胆子亦越大。如忽然遇惊,亦只一惊,不复再惊矣。但必在起用之后,则其力日强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功夫越深,忽而忘记性大,又忽而记忆力甚强,且日见敏捷;感觉力亦强,往往不假思索即与物相应,此通之先兆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十六、此法功夫越深,忽而忘记性大,又忽而记忆力甚强,且日见敏速,感觉力亦强,往往不加思索,即与物相应,此通之先兆也,亦一定之过程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常观此本来而默契之,习气一来,即便觉察,觉即转空,同时以般若扫荡此空,更以般若扫荡此扫荡,扫至无可扫时,斯合本来,斯合般若大空之旨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十九、性不生灭而心变易。变易者,幻。幻来幻去,于本体性毕竟无碍也。习气之来,幻心之变易也;昭灵觉知,亦幻心之变易耳。同一为幻,于本体性,同一无增损也。明心后,方可以般若扫荡此扫荡,扫至无可扫时,斯合般若大空之旨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做功夫要准、要狠、要省、要等、要平、要稳。准者,看准方向,无所疑退。狠者,克制自己,丝毫不留情,对自己点滴过错,也不能姑息。省者,常常反躬自省也。等者,等时候也。非有相当时间,其力不能充足。平者,观一切平等。以不论何种挂碍,皆由心不平等,分别得失而起。不知法本不生,何患乎得;法本不灭,何患乎失?能平则自然不惊、不怖、不畏,超然入自在之境。人往往有时间相、得失相、成败相,诸种习气来时,不能打破,此即定不足,慧不充也,亦即般若力不强也。故要等,等到其间,力自充足,譬如行路,贵在方向不错,按步而进,不在迟速。稳者,如是稳定永不退转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、明心时作功夫,要准、要狠、要省、要等、要平,则稳矣。准者,看准方向,无所疑退也;狠者,克制自己,丝毫不留情,且认得透澈也。姑息二字,等于自杀;省者,常常自省也;等者,等时候也。非有相当时间,其力不充足也;平者,观一切平等。以不论何种挂碍,皆由心不平等,分别得失而起。不知法本不生,何患乎得?法本不灭,何患乎失?能平,则自然不惊不饰不畏,超然入自在之境矣。人往往有时间相、得失相、成败相,诸种习气来时,不能打破,此即定不足,慧不充也,即般若力不强也。故要等,等到其间,力自充足耳。此譬如行路,贵在方向不错,按步而进,不在迟速也。稳者,如是稳定,永不退转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明心见性一事,为了无量劫生死,何等重大!绝不可以单单理解,即为算数。以由理解而得,毫无定力,则起狂慧颠倒,终不名明心。兹分七种过程:一、以极强之慧力,见到本来,由此得少分之定,如禅宗入者。或由定力强,启发般若,见到本来,如心中心密法之修入者。二、见到后,必深信勿疑,以承当为第一。三、见本性周遍法界,则法界一切一切无非是性。说幻,即一切幻;说真,即一切真。究其真幻统属假名,非有实体,心能不为所拘,是名无住。四、一切无住,虽空而不落断灭,妙用宛在。幻心非无,是名无生。五、虽名无住,但于善恶非不了知、非不分别,只是分别而不住,入于平等不二之境。六、心既平等,自无挂碍恐怖,到处自在矣。七、力量每每旋进旋退,或定或慧,后则定慧不分,只进不退。此真明心理事双融者矣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一、明心见性一事,为了无量劫生死,何等重大!岂有草草理解,以为如是即算数乎?如由理解而得,毫无定力,则起狂慧颠倒,终不名明心也。兹分七种过程:(一)以极强之慧力,见到本来,由此得少分之定,如禅宗入者。此由定力强,启发般若,见到本来,如本宗之修入者;(二)见到后,必深信勿疑,此承当为第一;(三)见本性周遍法界,则法界一切一切,无非是性。说幻即一切幻,作真即一切真。究其真幻,统属假名,非有实体。心能不为所拘,是名无住;(四)一切无住,虽空而不落断灭,妙用宛在,幻心非无,是名生心;(五)既名无住,则不住善不住恶,亦不住无记,于善恶非不了知,非不分别,只是分别而不住,入于平等不二之境;(六)心既平等,自无挂碍恐怖,到处自在矣;(七)力量每每屡进屡退,或定或慧,后则定慧不分,只进勿退矣,此真明心,理事双融者矣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明心后“我见"未能即除,习气未能即净。我见习气时时来,时时能转而化之,是真明心者。若转化之力小,此另一问题。只怕不知转、不知化,即不能转、不能化矣。故学佛第一在开觉知,如得财;第二在善用其觉知,如用财;第三并觉知而亦空之;第四无所谓空不空,本来如是。如真富贵人,自忘其多财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二、平时当用反观法。明心之后,我见未能即除也,习气未能即净也。我见习气时时来,时时能转而化之,是真明心者;若转化之力小,此另一问题也。只怕不知转、不知化,即不能转、不能化矣。又有人保留习气而不化除,何异有财勿用,与穷人等,然究与无财者不同也,虽似而仍不似也。故学佛第一在开觉知,如得财;第二在善用其觉知,如用财;第三并觉知而亦空之;第四无所谓空不空,本来即如是,如真富贵人,自忘其多财也,不似今之戚戚者,时露其穷相,自己不敢承当,不放心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觉照一起,习气即消,但此中迟捷,各有不同,此有过程者十:一、境来而不觉。二、境来而再觉,惟起觉极费事。三、境来时,起觉不难。四、境来即觉,略有先后。五、境觉同时并起,而有时忘失。六、同起而可以勿忘。七、觉先于境,但有时在后,或偶尔竟回到忘失时。八、常觉不动。九、觉尚未净。十、常寂而常照,并觉亦无住矣,此是力量真充足时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三、上来各条,是明心性之真实相貌,与用功及常常保持之法。但觉照一起,习气即销,此中迟捷各有不同。一为境,一为觉,此又有过程者十:一境来而不觉;二境来而再觉,惟起觉极费事;三境来时起觉不难;四境来即觉,略有先后;五境觉同时并起,而有时忘失;六同起而可以勿忘;七觉先于境,但有时在后,或偶尔竞回到忘失时;八常觉不动;九觉尚未净;十常寂而常觉照,并觉亦无住矣,此是力量真充足时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从来大习气易去,小习气难除,还是不平等。是以仍有惊、怖、畏之果。其间忽上忽下,不得以退转名之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四、从来大习气易去,小习气难除,还是不平等,是以仍有惊怖畏之果,其间忽上忽下,不得以退转名之,切要切要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平时常用反观法,考察自己习性,不论好、坏、善、恶,凡不易化除者,即属生死之根,万不可固执为善而保留之。越不易化除,越要化除,常与自己逆,便是进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五、考自己习性,不论好坏善恶,凡不易化除者,即属生死之根。万不可固执为善而保留之。越不易化除,越要化除。常与自己逆,便是进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除习气,犹如人天交战,此必百战而可克胜,原非一朝一夕之功。明心而后,方具可以交战之资格,此即启用,由小战而大战,小胜而大胜,而根本破敌,永无后患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七、般若之妙,只在一圆字。能圆其义,斯圆于心,即圆于事。若有所住,义即不圆。此由于本来尚未透彻,加以各种习气来会,把持之力弱矣。譬如贪财一事,明知本来不是好事,奈我所侍者,只一理志。而环境诸习气,如得失心、爱护心、好面子心、争胜心、比较心、未来恐怖心,此六心,足以资成其贪焰,加以眼前之困苦、压迫、责备,又足以驱策之,逼之不得不贪。此圆于理而未圆于事者也。所谓人天交战,此必百战而可克胜,原非一朝一夕之功。明心而后,方具可以交战之资格,此即启用。由小战而大战,小胜而大胜,而根本破敌,永无后患耳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用功夫,切切压制不得、躲避不得。如贪嗔之根,必拔除之、化解之。若但知守住戒定慧,用以对治贪嗔痴,则善恶二见,留影于心。如敌来守城,虽一时敌不得入,敌终未去,乘机仍可入城,非究竟也。故勿压制、勿躲避,以破除为妙,两不留影,心无所染,敌我同化,即入大定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二十八、功夫切切压制不得,如贪嗔之根,必拔除之,化解之。疾恶他人之贪嗔者,自己已成立一贪嗔之见,亦属压制,如秽器未净,封固之,终必有再发之一日,非究竟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境来不理,亦不起念,但不断灭,此静中定也;对境不惑,依然应付,动而不动,此动中定也;至动静一如,无可无不可时,则大定矣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三十、境来不理,亦不起念,但不断灭,时静中定也;对境不惑,依然应付,动而不动,此动中定也;至动静一如,无可不可时,则大定矣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练心要练机,此在洞明因果之理。时时起观,功夫纯熟,大机大用起矣。一切烦恼,都由情见。情为我爱,见为我执,情见坚固,则成覆障,观因达果之机即不灵,此机用之所以不起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三十一、练心要练机,此在洞明因果之理,时时起观,功夫纯熟,大机大用起矣。一切烦恼,都由情见。情为我爱,见为我执。情见坚固,则成覆障,观因达果之机即不灵,此机用之所以不起也。且情见一动,第二十七条之六心习气,顿时引动,非惑而何?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得他心通者,端赖观因达果之机灵速,是以理事圆通,不待思索,历历如见。全在定慧双资、功夫纯熟。此便是神通,并无何种神妙之可求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三十二,得他心通者,端赖明因达果之机灵速,是以理事圆通,不待思索,历历如见,全在定慧双资功夫纯熟,此便是神通,并无何种神妙之可求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肯做不屑做之事,肯说不愿说之话,肯接不愿交之人,其去平等智光不远矣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三十三、肯做不屑做之事,肯说不愿说之话,肯接不愿交之人,其去平等智光不远矣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见他人过在,不独难入不二,亦障自己圣道而起骄慢,修道人所最忌!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三十五、见他人过在,不独难入不二,亦障自己圣道而起骄慢,修道人所最忌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用功痛切时,必有一度不通世故人情时,故曰如丧考妣。盖痛切之至,必失于礼节威仪也。人每不谅,谓之骄慢自大,或疑为狂。此人人必经之过程,难为辩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三十九、用功痛切时,必有一度不通世故人情时,故曰如丧考妣。盖痛切之至必失于体节威仪也。人每不谅,谓之骄慢自大,或疑为狂,此人人必经之过程,难与辩也。然真骄狂者,一遇作家,再考之,即乌有矣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用功忽勤忽惰,若进若退,切勿疑忌,此是进功时,万勿性急而懊丧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、用功忽勤忽惰,若进若退,切勿疑忌,此是进功时,万勿性急而懊丧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喜静厌乱,即是不平等,切切不可,须知静乱乃我心之分别,与境无关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一、喜静厌乱,即是不平等,切切不可。须知静乱乃我心之分别,于境无关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修道人自赞毁他,抑人自大,最为可耻可笑,慎勿为识者所讥!发愿不轻率,以发愿易而行愿难也。发愿欲大而坚,自心中掺不得一丝情见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二、修道人自赞毁他,抑人自大,为最可耻笑之事,慎勿为识者所讥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八风不动中,四风易守,四风难防,逆者易知,顺者往往入其彀中而不自知,故于顺心如意之事,更须警惕,防其卷入境中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四、八风不动中,四风易守,四风难防,如何分乎。顺者往往入其彀中而不自知,故于顺心如意之事,更须警惕,防其卷入境中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此中无有奇特事,但除习气,莫作圣解!所谓玄妙神变者亦稀松寻常,只缘少见,因而多怪,认为玄妙,忘却本来,入于魔道,宁不可惜!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六、此中无奇特事,只缘少见多怪,忘却本来耳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用功切勿与人较量短长,应默察而自省之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七、用功切勿与人较量短长,应默察而自省之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修法为一时之权宜,切勿执取于法。贪法等于贪名利,同一生死。所谓成佛者,成如佛之性空也。心有所执,顿失本来,即离佛境,故宜时时凛觉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四十八、修法为一时之权宜,切勿执取于法,贪法等于贪名利。所谓成佛者,成如佛之性空也。心有所执,顿失本来,即离佛境,故宜时时凛觉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且人之所愿执取者,初意无不以为有益于己,不知反以自误,无异以七宝投入粪土,殊不值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除习气亦在因缘,此有迟速之不同。明心后,保任绵密(所谓保任,切勿压心不起,只要能转化不住),经过相当时期,习气有忽然消除之妙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五十、除习气亦在因缘,此有迟速之不同,修此法至明心后,经过相当期间,习气有忽然销除之妙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众生万般苦恼,只缘一乱字,乱由比量而起,见性人见闻觉知了了,不动念时心对境是现量,及至动念分别时,动而不动,虽比量而亦现量矣。常能如是者,名打成一片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五十八、众生万般苦恼,只缘一乱字。乱由比量而起,见性人见闻觉知了了,不动念时,心对境是现量,及至动念分别时,动而不动,虽比量而亦现量矣。常能如是者,名打成一片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方便力之大小随慧力而转,慧力之大小,在观照之圆不圆。圆斯通矣,通斯圆矣。所言通者,心无碍是也;碍者,以心碍心也。心如明圆不惑则通,此名无碍慧,发于大悲心陀罗尼中。陀罗尼者,心之至空至密地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五十九、方便力之大小,随慧力而转;慧力之大小,在观照之圆不圆,圆斯通矣,通斯圆矣。所言通者,心无碍是也;碍者,以心碍心也。心如明远不惑则通,此名无碍慧,发于大悲心陀罗尼中。陀罗尼者,心之至空至密地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练心之法,只于有碍中忍得过。比如一切习惯,本无定义,本无不可。苦在自己养成习惯,非如此不可,遂不忍与自己逆,此碍之所以立也。倘忍得过,即无碍矣。因本来无碍也。比如面子事,本属虚幻不实,充其量,不过失去一虚幻面子耳!且看伊究竟碍不碍,此不过一时之不舒服,到底克胜过去,所得之无碍慧力,岂万金可买得哉!故学佛乃大丈夫事,能忍得,能放得下,不与世俗同流,亦不与世俗忤,所谓和而不同,即超然入圣矣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六十、练心之法,只于有碍中忍得过。譬如一切习惯,本无定义,本无不可,苦在自己成为习惯,自以为非如此不可,遂不忍与自己逆,此碍之所以立也;倘忍得过,即无碍矣,因本来无碍也。譬如面子事,本属虚幻不实,充其量,不过失去一虚幻面子耳。且看伊究竟碍不碍,此不过一时之不舒服,到底克胜过去,所得之无碍慧力,岂万金可贸得哉!学佛乃大丈夫事,能忍得,能放得下,不与世俗同流,亦不与世忤,所谓和而不同,即超然入圣矣。又如体面人,不敢与无赖相争,有所顾忌也,而无赖之所持者,一面子无碍而克胜也,此可思矣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梦中所现之景,可以考察功夫之深浅。凡用功至密切时,心感于梦,梦中能有主张者,即不入三恶道之证。以入三恶道者,必心失其主为因,有随力而无主力,随业高下,入之而不觉。且如梦中有一分力量,必醒时有十分力量。心之与身,梦时为半离,死则为全离,死与梦无大异也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六十一、梦中示现之景,可以考察功夫之深浅。凡用功至密切时,心感于梦,梦中能有主张者,即不入三恶道之证;以入三恶道者,必心失其主为因,有 随力而无主力,随业而高下,入之而不觉,愚痴之可悯;且如梦中有一分力量,必醒时有十分力量者。心之与身,梦时为半离,死则为全离;死与梦,无大异也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一切妙用,不离世觉故,明心见性后,须于人情世故,在在留心,练习通达,用以互除习气。熟于因果之理,方得机先,起大机用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六十三、明心见性及澈透后,居于八地位,名为无学位。但欲起用,必仍转到有学。此学乃学世法,一切妙用,不离世故。人情世故,在在留心通达,方起大机用。其妙处全在论语一书,学佛者何可废儒?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《大日经·住心品疏》云:菩萨初发明道,即生获除盖障三昧,即与佛菩萨同住,发五神通,获知一切众生语言陀罗尼,能知一切众生心行,作诸佛事而广度之云云。明道者,见性成佛也;除盖障者,除习气也。习气何时净,五神通何时开发,非可先求也。得神通后,以他心通方便度脱众生。此为证体起用之过程,不依此道而入者,是为外道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八十四、此法以大日.经住心品为根本,阅大日经 疏,可以证知。疏云“菩萨初发明道,即生获除盖障三昧,即能与佛菩萨同住,发五神通,获知一切众生语言陀罗尼,能知一切众生心行,作诸佛事而广度之,不断如来种"云云。明道者,见性成佛也。除盖障者,除习气也。习气何时净,五神通何时开发,非可先求也。得神通后,以他心通而方便度脱众生。经中所言,即此法之过程也,亦即诸法之过程,不依此道而入者,是为外道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明道后,五神通虽一时未能全发,但已非同常人,以证得根本,所有除盖障发神通,均同时开发,只力微耳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八十五、参透本来,圆净无余,为八地无学位。但必仍转入有学,学习世法,练习世故人情,用以化除习气。如上条所云,获一切众生语言陀罗尼,知其心行也。但不必定在五神通全发之后,以明道后,证得根本,所有除盖障发神通,均同时开发,只力微耳。

《佛法修证心要》:悟了还同未悟时,不到平淡,炉火不能纯青。所谓大智若愚,整日如痴如傻,打成一片矣。

《证体启用百则》:八十八、不到平淡时,炉火不能成青,圆与不圆,力之大小,在以此时与往昔一比较之,则自见矣。

各位师兄!师父平日茹素修法,希望大家不要快递各类食品礼品给师父,一是有些食品含有动物成份。二是师父家地方小,容不下太多物品。三是经常快递敲门会影响师父打坐。各位师兄对师父的好意,师父也都明白也都心领的。即使要邮寄东西给师父,也要提前联系好师父,不要未经告知就邮寄。希望各位师兄理解,谢谢!

另外,请之前寄过东西给师父的师兄及时告知寄件人和所寄物品,师父会念咒求佛菩萨加持回向大家的!